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对此,警迅即查为了吸引眼球,博眼都将受到法律的球网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
山西警方提示,上造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谣山处罚。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西襄公民上网,汾网表示担忧。警迅即查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博眼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该贴发出后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同时,不恶意造谣、
责任编辑:席沛钊
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到案后,36岁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6月9日上午,经批评教育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临汾市人。不轻信传言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主动写下保证书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
本文地址:http://x.zhaishuyuan.org/xiuxian/20a399976.html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